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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第二年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7:31:18    

关于年假第二年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步骤和注意事项:

折算方法

第二年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职工在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来折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 ÷ 365天(或366天,如果是闰年) × 职工全年应享的年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与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事项

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包括: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等。

对于新入职员工,如果其工作年限已满1年,则从第二年度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综上所述,计算第二年年假天数时,应首先确定职工在当年的剩余日历天数,然后根据工作年限折算出应休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年休假天数。同时,年休假的安排应考虑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的个人意愿,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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