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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人限制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29:57    

破产的人在破产期间会受到以下限制:

限制消费行为

不得乘坐飞机商务舱或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不得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

不得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不得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不得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或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职业资格

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至依照条例免除未清偿债务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限制居住和迁移

未经司法部门授权批准,债务人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在地。

限制职务

债务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果债务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对企业破产负有责任,未来三年内将被禁止重新注册成立自己的公司,并担任他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限制借贷和信用

借款总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或申请同等数额的信用额度时,需向出借人明确表示自身已处于破产状态。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人不会通过破产逃避债务责任,并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和经济活动。破产人员在破产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这些限制,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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