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运营和发展,涵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除外。
具体来说,财政性资金包括以下几类:
财政拨款:
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不包括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情形。
财政补贴:
企业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获得的各类财政补贴。
贷款贴息:
企业获得的政府贷款贴息。
税收减免:
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
国家投资:
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财政性资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此外,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也视同财政性资金。
综上所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政府各项支出和企事业单位的运营,并在税收和财务处理上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