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工资怎么发放
孕期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正常工资发放
怀孕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应保持不变,不得因怀孕、生育或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并按正常劳动时间发放工资。
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病假工资
若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假,其工资支付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调整。例如,保胎假期间按照病假标准支付工资,而产假期间则享受生育津贴。
工资发放方式
工资可以通过企业直接发放或通过银行代发。
生育津贴的发放,有些地区已经实现“免申即享”,直接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
最低工资标准
无论何种情况,女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综上所述,孕期女职工的工资发放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生育津贴,并确保发放方式和金额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