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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人身损害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10:58    

人身损害是指 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这种损害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一般和特殊侵权行为、产品损害、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高危作业、动物饲养、工伤、物体损害及意外事件等。

人身损害有两个层次的含义:

对生命有机体的侵袭或破坏:

这直接引起肉体组织的破坏、生理机能的毁坏或功能紊乱,并可能造成受害人肉体痛苦或心理痛苦。对这种损害的救济主要是治疗和康复。

因治疗和康复支出费用、未来收入的丧失或生活需要增加的费用:

对这种损害的救济属于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义务人需要以财产方式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方式。

总结来说,人身损害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因他人不当行为导致的各种身体伤害及其后果,法律上主要通过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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