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是什么
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法:
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定义涵盖了所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教育法:
仅指由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这些法律是我国法律的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的保障性原则
教育平等性原则
终身教育原则
教育法的主要功能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保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并确保教育活动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综上所述,教育法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法律体系,它包括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等,旨在调整教育领域中的社会关系,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并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