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妨害诉讼
妨害民事诉讼是指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特别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在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
违反法庭规则:
例如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包括制造假证据或对原有证据进行改造,使其失去证明力。
阻止证人作证:
通过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妨害执行: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等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
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严重者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措施旨在维护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