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在深圳购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 (如果已婚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簿不在一起则需要提供两本)。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已婚)。
未婚证明原件(如果未婚,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1个月内有效期)。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如果离婚,且离婚已满1年以上,还需提供无再婚证明)。
在深圳的社保流水或税务局税单(要求近期满13个月)。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中间不能中断过。 房屋购买合同或意向书
首期购房款的支付能力证明。
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有效的担保材料(如需要贷款购房)。
贷款人认可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股票基金证明等,如果月供超过3000元)。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准备齐全上述材料,以确保购房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