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适用什么文书
警告可以适用于以下几种文书: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违法行为,当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给予警告或1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适用于所有违法行为,尤其是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可以单独或并处警告。
警告裁决书
在治安管理领域,适用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等数十种行为。警告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当违法行为较严重时,可以同时适用其他处罚形式。
通报
在医院等特定场合,警告处分使用的公文文种是“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综上所述,警告可以适用于《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警告裁决书》及特定情况下的“通报”等文书。具体适用哪种文书,需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具体适用法律规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