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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开设赌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3:27:05    

开设赌场罪是指 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活动场所,提供赌博用具的行为。以下是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标准:

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这意味着开设赌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非出于消遣、娱乐等其他目的。

客体

侵犯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

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例如,建立实体赌场,或者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

相关司法解释及追诉标准

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情形

普通赌场

开设赌场者自己坐庄,接受参赌者的投注,通过获胜几率上的差异获取多数参与者的财物,实现其营利目的。

提供赌场的场所、工具与服务,通过抽头渔利、收取佣金或高额的场地费、设备使用费的行为。

网络赌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结论

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具体到金额标准,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应立案追诉。

建议: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对于相关从业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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