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基数怎么计算
缴纳基数通常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 = 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
组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
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上下限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核定时间
社保缴纳基数每年4月份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公布渠道
社保基数即时当地上一年的年平均工资,不用计算,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上有公布。
建议:
职工在计算缴纳基数时,应首先确定自己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然后根据当地社保局公布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上下限来确定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或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60%,则需按照当地规定的上下限进行申报。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