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补正什么
软件著作权补正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名称变更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若需对已登记的事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提交名称变更申请表、软件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源程序完整性
源程序最后一页应为一个模块完整结束,若未结尾则需要更新程序并确保最后一页是结束句。
代码注释
提交核心功能代码时,需要添加详细的中文注释。这可能是因为审查员认为提交的代码不涉及核心功能,需要进一步确认后重新提交。
功能和技术特点描述
申请表中“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栏需要详细填写,尽量具体描述软件的功能和技术特点,避免敷衍了事。
软件全称和简称
软件全称一般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词作为结尾,不使用“工具”、“计算”、“系列”等词。软件简称不应比全称更为复杂或超出全称所描述的功能范围。若简称中出现了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需要对这些字词的含义及原因进行解释说明,并确保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称、商标或标识。
文件格式和页码
申请表格应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源程序页码应按照1~60页编排。
其他补正要求
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建议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仔细检查所有相关材料,确保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减少补正次数和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