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专项发票可以抵扣
可以抵扣的专项发票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发票,其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取得的专用缴款书,其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
纳税人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时取得的凭证,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进项税额。
农产品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相应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用于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的发票,其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用于纳税人进口货物时,缴纳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其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运输发票:
纳税人采购运输服务时取得的发票,其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由承运人开具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运输发票等。
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购进境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取得的完税凭证,其税额可以用于抵扣。
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抵扣。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纸质发票:
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诉讼费发票:
某些情况下,诉讼费发票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具体抵扣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