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承担哪些债务
在离婚时,以下债务通常不需要对方承担:
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并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个人违法犯罪债务: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但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除非债权人同意。
未经对方同意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一方实施刑事犯罪行为或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而伪造的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来说,离婚时不需要对方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婚前个人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个人违法犯罪债务、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这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均有明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