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包括哪些行为
违章指挥行为主要指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
不认真履行职责
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文件传达不及时
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
项目“三同时”规定不执行
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违反操作规程
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
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事故隐患不整改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
未经培训上岗
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
发现违章不制止
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
擅自改变作业方法、工艺流程、操作程序,未经审批和核准。
超范围指挥
指挥人员超越职权,指挥范围之外的作业。
违章派车
不按载货、载人等行驶规定用车,带病出车。
工作负责人不履行职责
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提问,开工前不向作业组成员交待安全措施。
起重现场管理混乱
起重现场不按规定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
强令驾驶员违章驾驶
强令驾驶员超越行驶区域、绕道办私事、超速行驶等。
使用超期动火票
使用超期动火票,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
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落实、确认安全措施。
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
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使管道超压运行。
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
进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
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指派无操作证的员工顶岗
指派无操作证的员工到特殊岗位顶岗。
管理不到位导致违章操作
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严重威胁了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建议企业加强对违章指挥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