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依法必须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这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具体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这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此外,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即使不属于上述三类,也必须进行招标。例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综上所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主要分为上述三大类,并辅以具体的规模和资金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