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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法院多久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0:31:28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宣判时间如下:

普通程序:

公诉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速裁程序:

应在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因此,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判,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审理程序。普通程序下,通常在两个月内宣判,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六个月;简易程序下,通常在二十天内审结,复杂情况下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速裁程序下,通常在十天内审结,复杂情况下可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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