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立案要什么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
事实和理由及请求目的。
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时,提交身份证或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可提交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其他组织申请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担保书及相关证明
担保书、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
担保财产可以是现金、房地产、车辆、股票等所有权明确的财产,并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和担保财产权利凭证原件。
其他文件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律师事务所函。
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担保函及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保险保函(如适用)
保险公司保函原件、保险单、保险资质证明。
请注意,不同法院可能对材料格式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与当地法院或法院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详细沟通,以确保材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