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罪,在法律上是指 一个犯罪行为为另外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从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的那个行为来论罪,对被吸收的行为不再予以论罪的情况。这种犯罪形态被称为吸收犯。吸收犯具有以下特点:存在数个犯罪行为:吸收犯涉及两个或多个犯罪行为。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行为)吸收了另一个
扭送人是指 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利将某些人或事物扭送出去的人。具体来说,扭送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扭送适用于以下情形: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
协查函,全称为 协助调查函,是一种法律文件,通常由司法机关部门根据调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发函,请求其协助调查某些事实或情况。这种函件要求被协助方提供相关信息或协助,以便更好地推进调查工作。协查函的特点包括:由司法机关部门发出:通常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需要调查核实而又在异地的事实
帮助他人逃逸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罚如下: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事前通谋,则按共同犯罪论处。妨害公务罪协助他人逃跑的行为导致司法机关
坦白是指 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询问、传讯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已被怀疑、发觉的犯罪事实供认交代的行为。它是犯罪分子一种认罪的表现,通常是在被动的情况下进行的,即被司法机关怀疑或发现其犯罪事实后,在审讯下如实交代罪行。从法律角度看,坦白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坦白: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被指控
司法保护是指 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这种保护措施旨在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适当的保护,避免他们受到伤害或歧视。司法保护是一种特殊的保护方式,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不同,它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