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是指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这些人员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复员军人通常是指那些因服役期满、战争结束或其他原因而解除军职,并回到参军地区参加工作或生产的军人。需要注意的是,复员军人的概念与退伍军人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