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不属于政府机构,不归具体哪个部门分管。工会是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其一般法律性质为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企业工会由政府工会管辖,乡镇企业由镇乡工会管辖,一般企业由县工会管辖,国有大型企业由省市一级工会管辖。具体到工会的监管问题:中华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