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问题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处理:环保部门: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例如夜间噪音扰民问题。城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场所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的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店使用音响产生的噪声。
噪声投诉应该向 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取决于噪音的类型:工业噪声: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建筑施工噪声: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并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交通运输噪声: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生活噪音: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噪音的标准因不同区域和用途而异,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标准睡眠环境:30分贝。极静环境:10~20分贝。非常安静环境:30~40分贝。安静环境:40~50分贝。较静环境:50~60分贝。较为吵闹环境:70~80分贝。吵闹环境:80~90分贝。很吵环境:100~110分贝
扰民是指 产生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且导致居民被干扰的后果的行为。具体标准如下:夜间噪声标准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超过晚上22点或次日早6点也是扰民。昼间噪声标准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
噪声是指那些干扰人们正常生活、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通常是不规则的信号,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从物理学角度看,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噪声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稳态噪
道路噪声通常归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如果您遇到道路施工产生的噪音问题,可以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和110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