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病假的期限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 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规定如下: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