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两者总和不得超过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作物的产值来制定,各地标准不一。此外,若被征收的苗圃上没有青苗,则不需要支付青苗补助费
宁波苗圃的数量和规模如下:具有一定规模的花木苗圃企业有48家。其中300亩以上的规模企业6家,面积高达7763亩,占到全县花木面积的66%。面积最多的是宁波文翔园艺工程有限公司,苗圃基地面积达4279亩,占到全县花木总面积的36.5%。象山县绿润花业有限公司和宁波百汇桂花研究所,苗圃基地面积也均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