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副主席什么级别 ?
国家主席是正国级,这点毋庸置疑。
一般来讲(第二届人代和第三届人代选举产除外),我国设有国家主席一名,国家副主席一名。国家副主席职务设立于1954年,第一任国家副主席是朱老总担任。
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副主席是副国级领导人。
但在实际中,并不一定是这样的。
从第九届人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第十一届人代,选举产生的国家副主席由于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所以高配是正国级领导人。
第十届人代,第十三届人代,第十四届人代选举的国家副主席都是由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卸任后担任的国家副主席,所以是享受正国级待遇的国家副主席。
第12届人代选举产生的国家副主席是副国级领导人。
所以国家副主席是宪法规定是副国级领导人,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高配正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