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都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民事起诉状 :需要准备正本2份,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
身份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若有法定代理人,则提交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原告的关系证明材料。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如遗失,则需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
如有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
财产权属证明
涉及财产分割的,需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委托手续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需向法院告知双方的送达地址。
证据清单
需要证明某些事实,如分居、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需提供相应证据。
其他相关材料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包办婚姻等。
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包括感情好坏、是否分居及分居的原因和时间等。
导致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及可能的证人线索。
之前有过离婚诉讼的,提供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等。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或经济补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将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建议当事人在准备材料时仔细核对,确保所有必要文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