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
国际工程承包有多种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设计承包
业主与设计承包商签订设计承包合同。
勘察和设计可以分别承包,也可以一并承包。
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技术规范、提供设计图及说明等。
施工承包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内容包括人工、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及完成工程维护。
总承包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模式包括永久设备设计与制造总承包(DB)、设计与建造总承包(DB)、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总承包(EPCs)、设计采购施工咨询总承包(EPCa)。
联合承包
由两家或多家公司以合同方式组成联营或合营公司,共同参加某项工程项目的承包人资格审查、投标,中标后共同签约承建工程项目。
联合承包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
总承包人将自己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一部分施工、设备供应、安装或其他工作转包给其他承包商。
分包人同业主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对总承包人负责。
转包
中标公司将承包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中标公司向其转包公司收取转包费,双方根据需要可以另订其他合作条件。
分项工程承包
发包人将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分别与若干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包一部分项目,每个承包人只对自己承包的项目负责。
“交钥匙”工程承包
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
“半交钥匙”工程承包
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竣工后试车正常运转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即可将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它与“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不负责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
“产品到手”工程承包
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正式生产,还必须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定时间(一般分为二、三年)内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设备维修等,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这些承包模式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和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内容,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规模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