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过期怎么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前没有休完年假,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未休年假的问题,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方式是将员工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折算未休年假天数
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时,员工当年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全年日历天数,乘以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再减去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自愿不休年假的情形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年假“过期作废”规定
年假不存在过期的说法,只要是在当年度之内,员工都可以休年假。
如果员工未休年假,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劳动者自愿放弃剩余年休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时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整理得出,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企业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