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租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选房看房 :确定租赁的房屋,并进行实地看房。
签订租赁合同
租房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身份及产权证明
房主查看房客的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房客查看房主的产权证明、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承租人应交验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外来流动人员的相关证明和境外人员的护照或回乡证明。
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时需要提交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缴纳相关税费
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
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检查房屋状况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其他手续
如果房屋已抵押,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
建议: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避免因未备案而产生法律纠纷。
了解并遵守当地关于房屋租赁的税费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