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有权追究行政责任的机关主要包括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
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通过依法撤销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等方式来追究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
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行政机关有权追究其下级机关或所属机构的行政责任,并可以通过命令纠正不当行为、作出赔偿或直接改变或撤销其行为等方式来实现。
审判机关:
主要是指人民法院。法院在司法审查的范围内有权通过裁判来追究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能追究公务人员的个人行政责任,只能追究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都有权追究行政责任,但各自追究的方式和范围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