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作为通常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履行其公共服务、行政责任等职责时,未能按照法律、规章和程序行事,做出了不恰当或错误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履行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而做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决定;超越行政执法职权的行为;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行为;违法行使职权或越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手段,它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且经济的途径来解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以下是进行行政复议的几个主要原因:申请形式方便行政复议允许书面或口头申请,且可以通过邮寄、互联网或直接当面提交申请书,这种方式比行政诉讼的起诉状递交更为简便。审理程序便捷行政复议主要采
依法行政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权和执行法律。它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在法律授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并且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精神,不能超越法定的职权范围。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其
行政规章是指 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不同于法律,它只属于“准法”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