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服务簿怎么办理
办理船员服务簿的步骤如下:
满足条件
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船员服务薄申请表(乡镇政府、区县海事处签字盖章)。
海事机构考试或者考核合格证明。
2张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其他有关资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先在“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中申报,取得申报号。
受理人收到船员注册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不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10日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办理地址
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船员服务簿遗失的,可到管理本人注册档案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补发事宜,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和资历维护。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