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怎么获得发票
商家获得发票的流程如下:
自行开具发票
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申请领取发票即可。
代开发票
携带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开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领购发票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临时使用发票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凭借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直接向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跨地区经营
临时到本市以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市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需要领购发票的,可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发票增量或增版
一般,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发票查验与缴销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建议:
个体工商户在领购发票前,应先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如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发票专用章等,并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需要临时使用发票或跨地区经营,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税务规定,以确保顺利领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