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形成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包括合同、信件、票据、账簿等。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被害人陈述:指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被调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