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是 人民法院的下属单位,并由人民法院监管。执行局与执行庭通常合署办公,作为人民法院的内设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对判决结果的执行工作。此外,执行局也受人大、纪委、党委等机构的监管。
财产保全的管理部门主要根据法院内部的职责分工而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可以总结如下: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受理与执行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一般由法院的立案庭负责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与立案批准。立案后,具体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通常由法院的执行庭或相关审判业务庭负责执行。国内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在国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