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财物是指 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等。这些物品因其特殊的性质或用途,在法律规定中受到特别的关注和处理。
日前,经本溪市委批准,本溪市纪委监委对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福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孙福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破坏小黄车的行为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破坏共享单车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使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减值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因此,破坏者需要赔偿小黄车运营公司的损失。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抢夺公私财物在不同情况下的立案标准如下: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抢夺
入室盗窃即使没有拿走任何财物,也 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无论数额大小,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来说,入室盗窃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即使没有实际窃取财物,也属于犯罪行为。
以权谋私的行为可能触犯以下法律:单位受贿罪主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客观方面: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滥用职权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方面: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法律依据:
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相关意见。具体立案金额标准如下: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立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可以立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以
合同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共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体特征包括: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其目的并非履行合同,而是为了获取对方
绑架罪是指 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体来说,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客观要件: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
高检网3月17日消息,日前,湖南省怀化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远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远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