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程序中,和解和重整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和目的。根据提供的信息,和解和重整的优先级取决于各国破产法的规定。和解前置主义先进行和解程序,和解不成再进行清算。和解是破产程序的必经程序。清算前置主义先进行清算程序,清算不成再进行和解或重整。三者并列选择适用主义清算、和解与重整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