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降级处分的期间为 二十四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的规定,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为:1. 警告,六个月;2. 记过,十二个月;3. 记大过,十八个月;4.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因此,行政降级处分的期间为二十四个月,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