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9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大型企业在年报中填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全市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