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失信人员通常是因为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5.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6. 无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