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行政单位包括以下几种:县:作为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县下辖乡、镇。自治县: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旗:主要是指蒙古族聚居的行政区域,相当于县一级。自治旗:与旗类似,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特区:特定区域,可能具有特殊行政地位。工农区:以工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