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威涉嫌的罪名包括 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贪污罪则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如果方威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
截留保费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具体判决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涉案金额、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态度等。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的判决结果:王岩:因私自截留保费开设“王氏保险公司”,侵吞55万余元,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崔某:莱西一个保险代理员,私自截留客户保费共计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