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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体私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30:28    

“集体私分”是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的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挪用或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资金,截留各种收入,并以单位名义通过发放奖金、福利补助费、津贴等形式将公共财物进行集体瓜分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主体的广泛性,即单位全体人员或大部分成员都得到一份财物。

具体来说,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也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私分与个体贪污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集体私分涉及的是单位内部的成员,而个体贪污犯罪则是个别人员私自侵吞公共财物。在集体私分的情况下,由于涉及的人员较多,通常无法追究单位全体成员的责任,也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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