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裁定上诉
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以下几种:
不予受理的裁定:
当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后,当事人可以对此裁定提起上诉。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并因此被作出裁定,可以对此裁定提起上诉。
驳回起诉的裁定:
当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后,当事人可以对此裁定提起上诉。
除了上述三种裁定外,其他类型的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
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