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属于县级机关
县级机关是指在一个县内行使行政职能的行政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单位:
政府机构
县政府:包括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县级行政级别的政府机构。
县委:县委员会的简称,是县级党的领导机关。
县人大: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县级最高权力机关。
县政协:县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是县级政治协商机构。
直属部门
政府办: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政府处理日常事务。
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
公安局:负责县域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
教育局:负责县域内的教育事业。
卫生局:负责县域内的卫生和医疗事务。
其他部门:如工信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发改局等,分别负责不同的行政职能。
事业单位
教育事业单位:如学校、党校等。
卫生事业单位:如医院、卫生院等。
文化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等。
其他事业单位:如社保局、民政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等。
派出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乡镇的行政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街道的行政管理工作。
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县级行政管理体系,负责县域内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稳定。具体设置和名称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