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如何做
公司清算是一个法律程序,旨在了结公司的债权、债务,并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以下是清算的基本步骤: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包括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等。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债权和债务。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45日内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和登记
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根据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制定清算方案,包括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清算方案需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或报主管机关确认。
执行清算方案
清算组按照清算方案执行,包括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等优先清偿。
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结束后,若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清算终结
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消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