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接收诉状并出具凭证对起诉或自诉,法院应一律接收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注明收到日期。当场登记立案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或自诉,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补正与告知如果诉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法院应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
可以自诉的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但不包括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但不包括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案件。侵占案(《刑法》第270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起诉后立案的时间要求如下: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需要补充材料的案件: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自诉案件或口头告诉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