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机制,具有以下优点:一裁终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并经过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为最终决定,双方均不能上诉或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诉讼。不公开性:仲裁程序通常不公开进行,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避免公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序灵活性:仲裁程序允许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