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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残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7:52:07    

评残需要以下手续:

单位委托或个人委托

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医疗证明材料

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书面申请

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审查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等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

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审查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和鉴定后,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市(州)民政部门审查。

市(州)民政部门的审查

市(州)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写出评残报告,在上报的《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审批。

省民政厅的审批

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知县(市、区)民政部门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是工伤伤残评定,还需要出具工伤认定书。

如果是人身损伤伤残评定,则还需要要出具伤情鉴定结论等。

评残费用

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建议:

评定残疾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鉴定机构,了解具体的评残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评残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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