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不同权利有 不同的消灭时效,具体如下: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
来源:天下通商贸伴随房地产行业的暴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步入寒冬。众多房地产巨头及其旗下子公司、关联公司作为出票人所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票),在到期时难以承兑,致使票据类纠纷案件数量骤增。廊坊中院与广州中院不得不针对此类纠纷实施集中管辖立案。商票拒付后行使追索权,这6个关键问题作为持票人
空头票据是指 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简单来说,就是当支票持有人想要从银行获得付款时,出票人却没有足够的存款来支持这张支票的金额。这种情况会导致支票无法兑现,即“空头”。空头票据有以下几个特点:无效性:空头支票是无效的,因为出票人没有足
延期支票是指在 开出支票的时候,将支票的填写日期故意往后推迟的支票。这样做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解决票据发生后逾期不能使用的情况,或者为了避免影响与银行的对账,或者为了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延期支票的特点包括:有效期:支票的有效期限通常是从出票日起10日内有效。例如,如果开票时间是5月20日,那么有效期便是